罐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PPT
引言本细则规定了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罐头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发证产...
引言本细则规定了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罐头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2.1 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罐头食品,是指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所有食品。这些食品应具有商业无菌特性,常温下能长期存放(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2.2 申证单元罐头食品的申证单元分为以下三个: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产品类别编号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901。必备的生产设备罐头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包括原料处理设备、装罐设备、封口设备、杀菌设备、冷却设备、无菌包装设备等。这些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产品质量。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关键控制环节5.1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原料变质造成感官指标不符合要求加工过程中带入外来杂质物理性胀罐或氢胀马口铁罐腐蚀造成内容物变质或硫化铁污染密封不良或杀菌不足造成内容物腐败变质或平酸菌败坏锡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5.2 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及处理确保原料新鲜、无变质,符合生产要求装罐及密封确保装罐量准确,封口严密,防止漏气、漏液杀菌及冷却根据产品种类和包装材料,选择合适的杀菌工艺,确保产品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同时,冷却过程也需严格控制,防止产品变形或破损审查要求及流程6.1 审查要求生产条件审查检查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产品质量审查抽取样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管理体系审查评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是否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6.2 审查流程申请与受理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生产许可证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现场审查审查组对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抽样检验审查组抽取产品样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审查结论根据现场审查和抽样检验的结果,审查组给出审查结论。符合要求的,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业整改后重新申请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