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PPT
总则1. 规程目的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2....
总则1. 规程目的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2. 幼儿园定义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3. 幼儿园任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同时,幼儿园应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幼儿入园和编班1. 适龄幼儿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2. 招生与编班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3. 特殊幼儿照顾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教职工与幼儿关系1. 教职工职责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2. 幼儿权益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包括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隐私权等。保育与教育1. 保育目标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2. 教育目标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3. 情感与社会性培养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4. 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卫生保健1. 健康检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2. 日常保健幼儿园应建立全日观察制度,对在园幼儿的健康状况进行日常观察,并做好记录。发现幼儿健康问题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家长。附则1. 实施与监督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2. 修订与完善本规程将根据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进步的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