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PPT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构成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就是发自内心地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尊严,自觉融入到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当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坚持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法所称的爱国主义教育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进行以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和解说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爱国主义议题、帮扶和关爱英雄烈士等公益活动等方式,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和培育爱国主义的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开展纪念重要历史人物、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节庆活动,将其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督促实施。学校应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明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适当方式明确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义务,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方式,侮辱、诽谤、贬损或者歪曲重要历史人物、英雄烈士的英雄事迹和精神。本法所称的爱国主义教育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进行以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和解说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爱国主义议题、帮扶和关爱英雄烈士等公益活动等方式,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和培育爱国主义的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开展纪念重要历史人物、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节庆活动,将其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督促实施。学校应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明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适当方式明确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义务,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方式,侮辱、诽谤、贬损或者歪曲重要历史人物、英雄烈士的英雄事迹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