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PPT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组成和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法律,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处理国家重大事务。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委员长是常委会的最高负责人,负责主持常委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委员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并承担各项工作。秘书长负责处理常委会的日常事务。委员则是常委会的核心成员,具有代表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法律,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报告、质询、审计等方式,监督其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如决定战争与和平、批准国家预算、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等提出工作报告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多个工作委员会,包括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这些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各项工作,如法律草拟、预算编制等。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设立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资格,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重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全体会议由所有组成人员参加,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分组会议则是按照专业领域划分,由不同领域的专家和代表参加,讨论专业问题并提出建议。此外,每年还会召开多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讨论特定议题。影响和贡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中国政治体系中的重要机构,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统一性。通过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促进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在处理国家重大事务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发挥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