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PPT模板]胆囊结石病人的护理,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PPT模板]梅毒那些事,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PPT模板]入团第一课,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PPT模板]韩国和四川的美食比较,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PPT模板]胆囊结石病人的护理,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PPT模板]梅毒那些事,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PPT模板]入团第一课,一键免费AI生成PPT,PPT超级市场PPT生成
多项证制定看板墙
工作总结汇报PPT模板-简约白-PPT
Hi,我是你的PPT智能设计师,我可以帮您免费生成PPT

党内法规制定条例PPT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确保全党上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进依规治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确保全党上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进依规治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适用范围党内法规因内容不同,适用范围各不相同。第三条 制定原则制定党内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符合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法律规定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注重实效第四条 制定权限下列事项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党的性质宗旨、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党的各级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任务等根本性问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产生、任免、管理、监督等重大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奖惩、保障等重要问题需要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重要规则其他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的事项第五条 制定程序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提出立法建议立项审查起草审核审议表决公布施行第六条 保障与监督制定党内法规,应当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七条 遵守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第二章 立 项第八条 立法建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提出立法建议。第九条 立法建议审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应当对收到的立法建议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方式处理:符合党内法规制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制定规划或者制定计划不符合党内法规制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提议单位说明理由第十条 制定规划与计划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应当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党内法规制定规划或者制定计划。第三章 起 草第十一条 起草部门党内法规起草工作由有关责任部门负责。第十二条 调查研究起草党内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充分吸收合理意见。第十三条 听取意见起草党内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第四章 审 核第十四条 审核内容与方式审核机构应当对党内法规草案的政治性、合法性、务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机构可以就审核中的重大问题,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第十五条 审议机构党内法规草案应当由党的中央组织审议,其中涉及全局重大问题的,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其他方面的党内法规草案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第十六条 审议程序党内法规草案的审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由起草部门作说明由有关机构发表审议意见对重大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的应当进行表决第十七条 公布形式党内法规应当通过党报、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公布。第十八条 公布时限党内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专门网站刊载。第六章 备案与解释第十九条 备案制度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报送备案,接受备案的机关应当对报送备案的党内法规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情况。第二十条 解释权属党内法规的解释权属于党中央或者授权的机构。第二十一条 解释程序党内法规的解释,由原起草部门起草,报送党中央审查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七章 清理与评估第二十二条 清理制度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定期组织对党内法规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党内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废止。第二十三条 评估制度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可以组织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答复,并就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评估。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生效时间与效力等级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效力等级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一致。已发布的党内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第二十五条 解释与修订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党中央,授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对本条例的修订,由党中央决定,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第九章 附则(续)第二十六条 施行与监督本条例由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负有遵守和执行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适用范围外的相关规定对于未纳入本条例规定范围的其他党内法规制定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解释与修订的权限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党中央,由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提出解释草案,报党中央批准后公布施行。本条例的修订由党中央决定,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第二十九条 生效日期与修订情况本条例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此前发布的党内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的第一次修订由XXXX年XX月XX日生效,修订部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效力等级与适用范围本条例规定的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和原则,适用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党内法规。军队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和原则另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制定程序的特殊规定对于涉及重大政治原则、政治制度、政治路线等方面的党内法规,以及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党内法规,其制定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部分环节。第三十二条 制定程序的备案与审查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完成后,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行备案审查。第三十三条 制定程序的公开透明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在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时,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听取社会意见。第十章 附则(续)第三十四条 制定程序的法律与政策依据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法律依据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制定程序上应当保持一致。第三十五条 制定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具体规范性文件,由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起草,经党中央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三十六条 制定程序的解释与适用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党中央,由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负责解释。本条例的具体适用问题,由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制定程序的监督与责任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违反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八条 时效与废止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效力等级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一致。已发布的党内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的第一次修订由XXXX年XX月XX日生效,修订部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施行日期与效力范围本条例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效力范围及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第十一章 附则(续)第四十条 相关法规与解释的效力本条例施行后,其他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适用本条例。第四十一条 解释与修订的权限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党中央,授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机构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对本条例的修订,由党中央决定,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第四十二条 国际条约与党内法规的关系国际条约与党内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国际条约。但根据党内法规作出的承诺或者提出的条件,不适用于国际条约的,应当予以保留。第四十三条 军事法规制定程序军事党内法规的制定程序由中央军委确定,但涉及重大政治原则、政治制度、政治路线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应当报党中央批准。第四十四条 参照适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党内法规制定方面的参照适用,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共中央组织部指导协调。第四十五条 生效日期与修订情况本条例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此前发布的党内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的第一次修订由XXXX年XX月XX日生效,修订部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章 附则(续)第四十六条 制定程序的公开透明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在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时,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听取社会意见。第四十七条 制定程序的审查机制为保证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公正性,应建立健全制定程序的审查机制,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查。第四十八条 制定程序的反馈机制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应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回应,增强制定程序的互动性。第四十九条 制定程序的评估与优化定期对党内法规制定程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制定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第五十条 制定程序的技术支持加强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制定程序的效率和透明度。第五十一条 制定程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认识和理解。第五十二条 生效日期与修订情况本条例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此前发布的党内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的第一次修订由XXXX年XX月XX日生效,修订部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