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PPT
引言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
引言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是这些法律法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染病报告制度定义传染病报告制度是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的制度。报告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我国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两种;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等26种;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等11种。报告时限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程序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应尽快组织进行实验室确诊病例诊断,在未明确诊断前,可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注明“不明原因疾病待查”,待明确诊断后,再订正为确诊病例或排除病例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时,对发现的病例除及时报告外,应按规定采集标本,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传染病病原检测,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定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是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或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的制度。报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危害公共健康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医疗事故、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动物疫情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程序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电话通知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如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跨地区、跨部门或跨国界相关地区和部门应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置和控制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告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直至事件得到完全控制对于故意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告内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群、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可能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已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同时,报告还应提供相关的病例报告卡、检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资料。信息管理与利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的管理和利用,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趋势预测和风险评估,为制定和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培训与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的培训与宣传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报告意识和能力,增强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监督与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的监督与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结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广大医务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切实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