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PPT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定义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定义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第三条 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国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四条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五条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六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七条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八条 隐私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九条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第十条 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十一条 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二条 明码标价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有欺诈、误导行为。第十三条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十四条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第十五条 不得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第四章 国家保护第十六条 国家政策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监管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十八条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